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食品安全协会、宁夏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宁夏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石嘴山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吴忠市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 、中卫市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中心、宁 夏硒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食品检测研究院、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慧玲、黄锋、季瑞、余君伟、董思文、郭庆茹、刘刚、李志、杨建军、白海、 马海宏、杨建功、王雪、杨国莹、陈冬、李伟、张金宏、王晓雨、樊桂红、吴明、袁秀娟。
范围
01
本文件规定了宁夏地区富硒食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硒含量要求、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地区富硒食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0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
术语和定义
0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富硒食品
通过生长过程自然富集或通过硒生物营养强化技术,而非收获后或加工中添加硒,所获得的富含微 量元素硒的产品,其可食部分硒含量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范围。
3.2 硒生物营养强化技术
通过施用(或使用)富硒(或含硒)微量元素调理剂(或肥料),经生物自然生长转化,提高其可 食部分的硒含量的技术。
4 基本原则 本标准仅规定了食品中总硒的含量要求,其他指标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规 定。5 硒含量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基本原则
04
本标准仅规定了食品中总硒的含量要求,其他指标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
硒含量要求
05
硒含量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试验方法
06
硒含量按GB 5009.93规定方法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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