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标准化研究院、宁夏农林科学院枸杞科学研究所、宁夏食品安全协会、宁夏医科大学药学院、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宁夏卿用枸杞有限公司、宁夏沃福百瑞生物食品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中宁枸杞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早康枸杞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润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玺赞庄园枸杞有限公司、宁夏中杞枸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全通枸杞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县杞鑫枸杞苗木专业合作社、宁夏杞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菊花台枸杞有限公司、宁夏白尖枸杞实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艳、祁伟、张军、塔娜、安巍、苟春林、乔彩云、季瑞、唐建宁、王汉卿、董婕、张金宏、王晓静、单巧玲、张静、董思文、刘娟、胡忠庆、潘泰安 周佳奇、朱彦华、郭嘉、张旭、贾占奎、雍跃文、朱金忠、雍政、吕健、高峰。
注:2020-12-29 发布 2021-03-29 实施
范围
01
本文件规定了宁夏枸杞干果商品规格等级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境内北纬36°45′~39°30′,东经105°16′~106°80′区域范围内种植,并经热风干燥或自然干燥加工制成的宁夏枸杞干果商品规格等级的划分。
规范性引用文件
0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8672 枸杞
NY/T 2947 枸杞中甜菜碱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0878 进出口枸杞子检验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术语和定义
03
GB/T 1867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宁夏枸杞干果 dried Lycium barbarum L.
茄科植物宁夏枸杞Lycium barbarum L.的干燥成熟果实。
3.2
宁杞 1 号 NingQi 1
人工采用单株选优方法,从宁夏枸杞(Lycium barbarum L.)群体中选育出的第一个丰产、优质品种。
3.3
其他枸杞良种 other improved variety of Lycium barbarum L.
人工通过遗传育种或单株选优等方法,从宁夏枸杞(Lycium Barbarum L.)中选育的优良品种。
要求
04
4.1 基本要求
宁夏枸杞干果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a) 枸杞经捏实,松开后不结块,易散开;
b) 无虫蛀,无霉变,无损伤,颗粒完整;
c) 果面清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2 规格等级
宁夏枸杞干果商品规格等级按个体大小划分,以每50g枸杞干果所含颗粒个数确定,等级分为特优、特级、甲级、乙级,同规格等级个体大小应基本均匀。
4.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4.5 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宁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
检验
05
5.1 检验规则
由相同的加工方法生产的同一批次、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产品为一批产品,从同批产品的不同部位经随机抽取1‰,每批至少抽2kg样品作为检验样品。检验如有不合格项,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 , 对不合格项目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5.2 试验方法
5.2.1 感官要求的各项目的检验按 SN/T 0878 规定执行。
5.2.2 粒度、总糖、蛋白质、脂肪、灰分的检验按 GB/T 18672 规定执行。
5.2.3 枸杞多糖的检验按GB/T 18672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枸杞子项下规定执行。
5.2.4 甜菜碱的检验按 NY/T 2947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枸杞子项下规定执行。
5.2.5 水分的检验按 GB/T 18672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枸杞子项下规定执行。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06
6.1 标志
标志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6.2 包装
6.2.1 包装容器(袋)应用干燥、清洁、无异味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
6.2.2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能保护枸杞的品质,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6.2.3 预包装产品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阴凉、干燥、无异味的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及易污染的物品共同存放。
联系人:宁夏枸杞协会
手 机:0951-6836790
邮 箱:nxgouqixiehui@163.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西夏古城B区3号楼 宁夏枸杞文化馆3楼
电 话:0951-6836790
传 真:0951-6836790